【本文由“特离谱必败”推荐,来自《我在机关和事业单位看到过很多暑期带孩子来的,为什么企业在这方面管理特别严?》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说直白点:
生产制造企业的每一条规章制度,都是用人命“实践”出来的。
不要以为中国企业的规章制度一开始就是完备无缺。
早在建国初期,照样有工人带孩子上班,然后出现事故的。
据我老父亲讲,我在一岁多的时候,就出现我父母同时上班,没人照看我的情况。
怎么办?只能夫妻俩口子同时调班,一个上上半夜的班,一个上下半夜的班。
我妈半夜0点上班,23点半抱着我去我爸的钢铁厂门口等我爸;
厂大门根本就不让进人。
我爸早点下班,23点40分出场大门接我;然后我妈再去她的化工厂上班。
这种接力赛的日子一直坚持到我上托儿所。
当时的厂办托儿所是可以申请在托儿所过夜的。
如果我爸妈同时都上夜班,我爸送我上托儿所的时候,就跟所长或者老师申请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