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席菁华
可再生能源消纳新规落地。
6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首次建立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
国家能源局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办法》是在能源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顶层制度设计,构建起“消费端刚性义务+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的全新格局,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宏观要求拆解为可量化、可考核的刚性约束。
据界面新闻梳理,《办法》有四大核心变化:
第一、能源转型进入深水区,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下沉至企业。

此前,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主要由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承担,《办法》进一步将责任下沉至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永利告诉界面新闻,政策在本质上是将绿色能源消费从宏观目标拆解为具体主体的经营义务。
“《办法》真正改变的是责任结构,这是能源转型进入深水区后的制度必然。”他解释称,过去新能源发展的主要矛盾是供给侧增长快、系统消纳能力不足,因此政策重点放在地方政府、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要求各地把新能源电量接得进电网、送得出区域、消纳得掉。
随着风光装机和发电量持续提高,问题开始转向消费侧:如果重点行业仍然以传统能源消费结构组织生产,即使新能源装机继续增长,也难以真正转化为产业低碳竞争力。
“因此,制度必须从‘供给推动’走向‘需求牵引’,用企业绿色消费义务反向稳定新能源投资预期和绿电市场需求。”王永利表示。
第二、“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双重考核。
根据《办法》,省级行政区层面继续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推动绿电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能源用户层面首次建立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明确重点用能行业消费可再生能源在其总能源消费中应达到的最低比重,培育壮大绿色消费市场。
王永利解释称,“消费最低比重目标”面向能源用户,特别是重点用能行业,强调谁消费、谁承担绿色用能责任;“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面向省级行政区域,强调地方要统筹新能源开发、电网建设、调节能力和跨区交易。制度设计的关键,是同时压实终端消费责任和区域消纳责任,避免新能源发展只停留在装机增长,而不能有效转化为真实绿色消费。
目前,《办法》对重点用能行业开展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的监测考核,已对电解铝、钢铁、水泥、多晶硅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等提出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未来重点用能行业将主要聚焦工业、建筑和交通等消费侧重点领域。
王永利表示:“高耗能、高排放和新增用电快速增长行业,将率先面对更强的绿色用能约束。绿电绿证采购能力、用能结构调整能力,将成为企业新的核心竞争力。”
国际环保机构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资深项目主任吕歆对界面新闻表示,此前,部分行业如电解铝、钢铁、数据中心已经感知到了政策信号,积极布局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对于企业而言,完成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不仅是合规需求,也同样蕴含机遇,对于有交易能力、市场敏锐度高、提前布局的企业来说,积极参与绿电消费能够助力企业满足新增用电需求、控制电力成本、增强绿色竞争力。
第三、首次将非电消费纳入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考核。
相较于此前单一考核绿色电力消费,《办法》将“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纳入国家常态化考核。国家能源局在答记者问中提出,这有三层考量:落实《能源法》要求;破解电网消纳难题;激发非电消费需求,推动规模化发展。
王永利表示,这意味着绿色氢氨醇、生物质燃料、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等非电利用,将成为承接新能源消纳、推动工业深度降碳的重要路径。背后的本质矛盾,是新能源大规模开发与本地消纳能力、电网外送能力之间仍存在错配,必须通过非电转化、就地利用和多元消费场景来打开新的消纳空间。
第四、市场格局扭转,绿证承担刚性履约功能。
《办法》明确,绿证是核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完成情况的基本凭证。并提出季度监测、年度评估,未完成目标的企业和省区需通过绿证交易等方式补充完成,逾期仍未完成的将面临约谈、通报、信用记录等约束;同时明确不得限制新能源参与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或绿证交易。
王永利表示,《办法》将绿证从绿色消费的证明工具提升为履约核算的法定凭证,意味着绿证不再只是企业做ESG、回应供应链要求时的自愿采购品,而是重点用能行业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的合规工具。
“背后的制度逻辑是把绿色电力的物理电量和环境属性区分清楚、核算清楚、交易清楚。”他补充道,“未来,绿电、绿证不只是政策工具,而会更深地嵌入电力市场、碳市场和产业链绿色认证体系。”
此外,《办法》删除了此前的“超额消纳量”和“激励性指标”。王永利认为,这实质上是减少并行口径和替代性工具,把履约凭证向绿证集中,避免同一绿色属性被多头认定、重复计算或套利。
针对市场上“绿证价格将大涨”的预期,王永利认为,绿证价格会从过去偏自愿、偏分散的协商价格,逐步转向由合规需求、供给结构和绿色属性质量共同决定的价格。
“强制性需求会抬高绿证价格的底部,使其不再完全取决于企业意愿;但价格上限仍受绿证供给、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绿电交易替代路径以及价格监测影响。”他表示,制度目标不是炒高绿证价格,而是形成可信、稳定、可预期的绿色属性价格。
王永利认为,更值得关注的是绿证市场内部的分化趋势。普通存量绿证、考核年度绿证、与绿电交易绑定的绿证、能够支撑产品碳足迹或国际供应链披露的绿证,其价值不会完全相同。用能企业真正需要的不是买到一张证,而是这张证能不能用于考核、能不能进入碳核算、能不能被客户和国际规则认可。
“国家能源局此前明确提出,要推动绿证与能耗双控、碳排放核算、产品碳足迹和国际互认衔接,这意味着绿证未来的价格差异,核心来自可用性和可信度,而不只是供需数量。”
对企业而言,绿证采购要从临时性、低价化思维转向年度履约管理和中长期采购安排;对发电企业而言,绿证收入将成为新能源项目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监管部门而言,关键是防止重复计算、虚假绿色消费和短期价格异常波动,“未来绿证市场能否真正成熟,取决于它能不能成为连接绿电消费、碳核算、产品碳足迹和绿色贸易的统一凭证。”
王永利认为,下一步制度完善的方向不应只提高指标,而是把消费责任落实得更精准、更可执行。重点行业的目标设置要区分行业用能特性、产品外向度、绿电可获得性和成本承受能力,避免“一刀切”,同时打通绿电交易、绿证核销、碳市场、产品碳足迹和供应链认证之间的衔接。
“真正成熟的制度,不是让企业被动完成指标,而是让绿色能源消费成为产业升级和市场竞争中的硬约束、硬能力。”王永利称。